侯村花船是一种广场社火艺术,具有浓郁的民族色彩和地方风情。
侯村花船起源于明末,据传乃该村曲氏兄弟祛瘟疫后为稳定民心而创。清道光年间,曲氏后裔曲春泰又将花船的扎制与表演进行了改进,增设了锣鼓器乐伴奏、海仙穿插演唱和武术表演等形式,在金井乡乃至全区、全市久负盛名。
侯村花船的骨架系用竹竿扎制而成,四周围丝绸,里外用彩纸糊起,绘有各种图案。船舱左右各开一窗,窗口两侧贴有“一帆风顺”“五谷丰登”等吉祥语,并配有镜子、银项圈、纸花、彩灯等装饰品。花船表演主要以舞为主,说唱为辅。船队由一艘大船居中坐镇,四周有多只小船穿梭围绕。表演时,各船均有一人站在船体中间提起花船以水步移动,一人扮作艄公在船外疾步划船,如行云流水,似雁阵飞行。
在锣鼓伴奏和众多海仙的烘托下,老艄公喊起号子,带领整个船队,时而顶风踏浪跌宕起伏,时而顺水顺风徐徐前行。接着鼓乐齐鸣,戴着头饰的海仙出场穿插演唱。所唱曲调为采花四平调,其唱词多为古代传说、神话等。中场穿插武术表演以壮声势。伴奏乐器主要有唢呐、笙、大鼓、大钹、大镲、小铙等。
侯村花船融文学、绘画、音乐、舞蹈、建筑等艺术于一炉,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审美价值。
在缺少河沟湖泊的黄土高原上,它是一种流动的风景。以这种形式来表达对于水的渴望,无疑是当地百姓心目中一种淳朴的精神体现。
新中国成立后,花船表演一直盛演不衰,1958年,原解虞县县委书记陆达就曾多次亲临侯村,对花船表演进行指导。
“文革”期间,花船也不曾停歇。庆“九大”“十大”时,侯村村民还把花船表演作为一份礼物,去运城进行了表演。“文革”以后,花船物件丢失殆尽,花船表演难以进行。
再次出现是在1986年的元宵节。当时的侯村党支部书记李志忠(已故),在乡党委书记张来保(已故)和乡文化站同志的支持指导下,充分发动群众重振花船的威风,使之在1986年全市(县)元宵节社火表演中获得好评。
经过一代代传人的不断改进创新,现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侯村花船,无论是船的造型还是划船人与掌船人的默契配合,都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每年春节期间都为群众表演,宏大的阵容和精湛的技艺令人叹为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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