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管理
物业交费
切换到宽版
首页
社区
文商
商圈
商城
优惠券
登录
立即注册
运城社区
»
社区
›
运城品牌
›
百家讲堂
›
叙述:【建筑】“他们家房是违建,不强拆就不错了,怎么 ...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叙述:【建筑】“他们家房是违建,不强拆就不错了,怎么还能补偿300多万元
63
0
南柯一梦
Lv.5
发表于 2024-6-25 16:54:43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他们家的
房屋
本就是违建,不强拆就不错了,怎么还能补偿300多万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拆迁补偿案,山东省新泰市检察院经调查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在如今的市场背景下,对付强拆最有效的办法仍然保持著强劲的销量数据,在不断的战胜挡在眼前的竞争对手们。
近日,法院经审委会讨论,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裁定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22年,新泰市某村施城中村改造,村民徐某自建自营的二层小超市在拆迁范围内,经评估价值173万余元。2022年12月,村委会与徐某根据前述评估价值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约定分期付款,并约定在支付完毕前按月利息15%计息。
此后,因部分款项迟迟不到位,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村委会支付欠款及利息。法院判决村委会败诉,村委会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2年9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村委会支付徐某本金及利息230余万元;同时规定,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22年5月,村委会向徐某支付895万元。同年10月,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划扣本息2108万余元,根据此前村委会提供的单据表明徐某已取得现金453万余元、安置房屋一套价值33万元,除去缴纳法院执行费23万元,至此,徐某共因此次拆迁获得376万余元。
此事在本村传开后,民情关注度很高,群众反映强烈,村委会于今年1月向新泰市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受案后,新泰市检察院民行部门立即组织骨干对本案进行调查,通过审查原审卷宗材料,发现原审判决并没有错误,但是结合举报内容,却发现了问题:原审判决认定的赔偿数额是依据土地使用证作出的价值评估,有群众举报说徐某的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如果举报内容属,那么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的依据就没有了,原先的判决就可能存在错误。经过调查走访村委会和徐某周围的邻居,办案检察官查明了土地使用证的真相,涉案房屋价值评估依据的土地使用证是徐某20多年前通过继承取得的房屋的证,该房屋已经拆迁并补偿,徐某自建二层小超市是证建筑。
办案检察官认为现有证据足以推翻原民事判决,遂提请检委会进行讨论,形成一致决议后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指出对涉案房屋的评估报告是依据其他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得出的结论,评估房屋依据的产权证不符,所以村委会与徐某签订的协议书不应作为定案依据。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经审查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裁定再审。
本文转自“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南柯一梦
Lv.5
五星社员
主题
回帖
0
积分
8964
+ 关注
发消息
浏览过的版块
典藏图书
河东之子
艺苑乡音
运城快报
运城告示
运城发现
讲河东读运城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服务支持
官方商城
成功案例
常见问题
售后服务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关注公众号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5
运城社区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晋ICP备16004466号-2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