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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安街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 被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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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8 11:51:10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据黄河晨报讯(记者 韩立 通讯员 刘琴)1月5日,盐湖区检察院对市区铺安街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经审查,2016年12月19日22时许,张某违反限行规定,驾驶车牌号为晋MU0082的马自达牌小型轿车,在铺安街超速行驶,将正在过马路的未成年人孙某撞伤后弃车逃逸,后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在网络上传播广泛。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未成年人检察科干警认真审查案件,及时讯问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有力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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