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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通告 60批次祛斑类化妆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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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4 17:02:3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据黄河晨报讯 2016年12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近段时间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此次抽检在全国共抽取了4332批次祛斑类产品,检出60批次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食药监总局通告指出,此次不合格产品检出含有汞或氯倍他索丙酸酯、倍他米松、曲安奈德等糖皮质激素,《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食药监总局要求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各地商业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上述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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