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通过北京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的市场表现可以看出,其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和强有力的号召力。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房屋征收评估公示多久时间
在我国对于公民所有的房屋进行征收或者拆迁必须要经过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咨询更专业的拆迁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