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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荣关于简化房建和市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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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30 08:52:2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变更和增加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运政发〔2023〕35号)精神,自2024年4月1日起,在我县辖区范围内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无需再提供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合格文件。

  特此公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变更和增加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万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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