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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申报2024年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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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4-3-26 09: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再次申报2024年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全县各中药材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相关转移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117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园艺产业有关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1月17日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后的主体申报情况,现决定对我县2024年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再次申报筛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任务目标。建设1200亩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

  2、支持环节及标准。重点支持购买种子种苗、肥料、地膜或园艺地布等生产投入品;购买绿色防控、灌溉等设备;购买用于田间管理的小型农用机械培训、示范推广费用补贴等。补助标准每亩1000元,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三分之二。

  3、建设标准。要求达到“两模式五统一”。“两模式”指采用野生抚育、生态种植(仿野生栽培、林下种植、草地混植、单一种植、间套作种植、轮作种植等)模式。“五统一”指统一生产基地、统一种子种苗、统一投入品管理、统一技术规程、统一采收标准。做好生产档案管理。

  4、项目管理。实施主体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资金使用计划、建设进度、完成时限、项目管理、保障措施等。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规范。

  2、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科研单位或大专院校作为技术支撑。

  3、标准化示范基地面积不低于100亩,且相对集中连片,品种为当地道地品种。

  三、申报流程

  1、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中药材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意向申报的抓紧时间准备申报,报送资料包括:申报推荐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主体简介、单位征信、财务管理规范证明、土地面积来源、技术力量、示范带动能力等。

  2、以上材料于2024年3月30日前报送,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3、申报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资料报送:新绛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种子和果业服务中心

  附件:2024年新绛县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申报推荐表.docx

  联 系 人:申状状

  电    话:18295717115


新绛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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