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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个星期可以再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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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4-3-7 14:5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每个人的自由度增加,换句话说社会的不断发展每个人的随心所欲的范围也算是扩大了。就好比离婚,在过去那些年代是尤为不常见的。如今呢,离婚率好像是在稳步的增长着,年轻人是主力军。闪婚闪离很常见了,有人提问离婚一个星期可以再婚吗?马上深圳离婚纠纷律师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还有相关资料的补充,希望满意。
  一、离婚一个星期可以再婚吗
  可以再婚的。离婚后结婚再次结婚没有时间要求。所以肯定是不犯法的。
  如果是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取得离婚证即正式解除夫妻关系,当场就可以办理再结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民事诉讼一般是二审终决,如果你们是在基层法院一审判离的,自拿到判决书十五日后方能再婚,否则构成重婚,因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十五天内提起上诉;如果是上诉到中级法院判决离婚的,取得离婚判决书时,即可办理再婚手续!
  二、离婚相关法律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十五条:“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我国再婚登记情况及流程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裁定承认的,即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
  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了。综上所述,首先再次阐明,国家对于再婚没有出台什么法律,也没有时间限制,只要你结婚成功,哪怕是当天再婚也可以,只要民政局没下班。其实这么方便也是离婚再婚率那么高的小部分原因,小编还是提醒各位离婚再婚均要深思熟虑。如还有不懂,可继续在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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