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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来意:状告莫言乃公民之权,老胡扯得实在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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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4-2-29 10:34: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网民认为莫言作品“涉嫌抹黑英雄先烈”、“美化侵华日军”,遂向有权部门状告莫言,引起了广泛关注,成了一个热点新闻

耿来意:状告莫言乃公民之权,老胡扯得实在是远

  原知名媒体人老胡显然也关注到了,他使出自己的三寸不烂之笔,发文对状告莫言的行为进行呵斥,举此行为是利用网络民粹资源,进行网上炒作,吸引眼球,刷存在感,刷流量。是破坏社会和谐与多元的戾气,完全是扣帽子,断章取义,打开恶意构陷的边界和想象空间。

耿来意:状告莫言乃公民之权,老胡扯得实在是远

耿来意:状告莫言乃公民之权,老胡扯得实在是远

  在老胡眼里,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帮着外国人了解中国的文化,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引领者。因此不应该扣政治帽子,否则还容易造成泛“政治化”风险,让人“受不了”。

耿来意:状告莫言乃公民之权,老胡扯得实在是远

  老胡文章截图

  最后老胡将此事件总结为影响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不利于形成宪法秩序下匹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宽松氛围”,帽子是越扣越大,简直是罪不可赦了。

耿来意:状告莫言乃公民之权,老胡扯得实在是远

  根据“英烈保护法”之规定,任何公民都有向有权部门举报侵害英烈声誉的权利,网民认为莫言作品中存在侵害英烈声誉的内容,进行举报或状告,完全是行使自己权利的合法行为,是法律自觉,是应该肯定的行为,怎么到了老胡那儿,反倒成了不可饶恕的行为了?实在是奇谈怪论。

  我们一直强调,要建立一个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公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公共利益,就是法治社会的具体体现。莫言作品中有没有存在侵害英烈声誉的内容描述,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可以争议,但是网民依法举报或状告莫言,无可争议,再说告状者业已做出声明,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老胡在网民状告莫言事件中,表现得过于着急了,对一个中国公民正常的行使公民权的行为,上纲上线,威胁恐吓,扯的那么多,扯的那么远,太过分了,你那么着急干什么呢?

耿来意 · 2024-02-28 · 来源:耿来意|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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