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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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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4-2-5 15:0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礼是男性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性家庭支付的。但是,如果男女双方不能结婚,或者马上离婚的话,有可能会带来彩礼的麻烦。但在实践中,彩礼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归还。离婚时,什么情况可以不还彩礼?普陀婚姻律师理解如下。
  1、已经申请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风俗习惯上,认识都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活时间长的,一般不得少于2年。
  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同居生活两年以上。针对这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是:
  首先,在当地广大的农村地区,一贯把举行婚礼、共同生活作为男女结婚的象征。双方结婚成家后,婚约自然过渡到婚姻阶段,订婚的目的包括彩礼的给付已经达到。接受彩礼的女性在人们心中,从大女儿变成媳妇,道德评价下降。根据习俗,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不再返还;
  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登记结婚的同居生活时间短,双方不能达成缔结婚约的目的,彩礼需要返还。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虽然男女同居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的“婚姻”生活可以通过生孩子变得更加巩固,生孩子可以成为更加名副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会给女性带来更大的伤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彩礼被确定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生活。收到的彩礼确实用于共同生活。
  另一方面,收受的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其权利对象已不存在,不可返还;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实际上被混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应归还。
  5、婚约存续期间未婚夫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婚后,以未婚夫妇的名义交往,交往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的婚姻缔结做准备。如果一方死于疾病或其他意外事故,也会给对方带来巨大的痛苦。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婚约不是当事人的意愿,而是还彩礼的话,会有点不近人情,违背风俗习惯。这里需要注明的是,死亡前被起诉的应该排除在外。
  生活中,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需要回礼。上面的文章给律师编辑总结了5种离婚时可以不返还资料的情况。目前,彩礼返还纠纷的发生比较常见。此外,由于法律规定较少,各地法院审理此类纠纷时的处理方式也大不相同。因此,遇到相关纠纷时,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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