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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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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3-12-20 09: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12月14日受理万荣县星河电竞网吧提出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3 日。
  申请人:万荣县星河电竞网吧
  场所地址:万荣县五一东街香江广场外围B-20号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解鹏程
  
  
中国
  
  
主要负责人
  
解鹏程
  
  
中国
  
  
投资人
  
解鹏程
  
  
中国
  
  
  根据《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三十五条,《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第五条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359-2780010       邮编:044200
  通讯地址:万荣县荣河北路29号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机关:万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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