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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风俗“遇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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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3-12-14 11: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你看,你俩平常关系也不错,人家在给你干活的时候受了伤,你不应该赔偿?”

“你驾驶吊车吊树,没有用绳子固定,把人家砸伤了,是不是应该负主要责任?”

……

日前,在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间调解室里,该院特邀调解员胡运伟正在调解一起赔偿案件。他分别邀请在案件中有赔偿责任的两边当事人,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一个多小时下来,两边当事人都开始理性地看待自己的责任,放下了刚来时的抵抗情绪。

前段时间,胡运伟还调解了这样一起纠纷,经过调解,上诉人真正放下了心结,开始以后的生活。

案情是这样的:2021年8月,在临猗县做生意的郝某准备扩建厂房,发现厂墙外东北角坟地上的树斜着长,整个树冠伸入厂的上方,为了不影响施工建房,决定将树冠锯掉。后在没有打听到是谁家坟地的情况下,郝某于2021年11月将该坟上的榆树树冠锯掉了。2022年10月24日,一直在外居住的耿某及家人祭祖时,发现祖坟上的老树被人齐根锯断了,怀疑是郝某所为,便去询问。郝某只承认锯掉树冠,不承认树干是自己锯掉的。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后经司法所、派出所调解未果,进入诉讼程序。在一审中,耿某称自己的父亲和儿子都是在树被锯断后相继去世的,自己前段时间也发生了交通事故,认为这都和郝某锯树破坏了自己祖坟的风水有关,心里耿耿于怀、愤愤不平,越说越激动。因为矛盾突出,在一审过程中,双方没有调解成功。判决时,法官除了可以依法支持耿某要求赔偿树木损失的诉讼请求,其他的诉求因为找不到判决依据而被驳回。最后,法院考虑到耿某的实际情况,酌情判决郝某赔偿耿某损失2000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耿某不服一审判决,选择上诉,要求依法判决郝某在村微信群或者公告栏以书面形式公开向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0000元及精神损失费10000元;依法判决郝某拆除建筑等。

考虑到这个案件更适合调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分流给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胡运伟。“要想调解好这个案件,必须找到案件的‘七寸’,主要是要解开耿某心里的‘结’。”这是胡运伟拿到案件后的第一想法。“根据民俗,祖坟上的树确实有这个讲究,且这个树还是耿某的先辈亲手栽的。但根据法律,又找不到支持的依据。两难啊!”胡运伟便围绕这个“结”,制订调解方案、步骤,分别找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对耿某这边,胡运伟同情他的遭遇,但又不完全认同他的看法,也帮着引导他从固有的思维中解脱出来,告诉他,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去细究原因,对于自己和家人来说都是另一种伤害和煎熬。与其这样,不如打起精神,过好以后的生活。对郝某那边,胡运伟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做工作,告诉他风俗毕竟是风俗,生活在那里就要入乡随俗,何况他还在人家村子里办厂,“冤家宜解不宜结”,再说人家家里发生了那么大的变故,锯树的时候也确实没有征得人家同意,赔偿道歉都是应该的。再说,生意人最讲究变通、最讲究仁义。就是靠着这样入情入理的调解,双方放下了对立,签署了调解协议。

像这样的调解,胡运伟几乎每天都在做着。“一个月下来,平均每个月能调成20多件。”胡运伟告诉记者,从数据上来看,调解成功的比例不到三成,并不算多,但是案子到了中院,进入二审程序,大多都是疑难杂症,从这个角度来看,成功率又不低。“就算没有调成功,调解中的普法,也消化了很多对立,让当事人更加理性。况且,有的案件可能只有经过调解,才能真正的案结事了。”胡运伟这样介绍自己的工作。

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调解员、律师、法官协同为权益保驾护航,让经济类案件的解决更高效快速,让家事案件各方在情理中依法对话,真正帮助当事人案结事了,握手言和,这正是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调解团队建设的初衷。

记者 张君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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