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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陆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批预拨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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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3-7-21 18: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运财社〔2022〕147号)和《平陆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平财﹝2021﹞22号)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度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经研究决定,参照各乡镇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职责及上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预拨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三批项目资金,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共预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3161569.5元(具体分配明细表附后)。预拨县级单位共分配资金165000元,其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及相关工作经费33000元,用于县直单位开展项目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经费130000元,用于县疾控中心、县中医医院健康小屋两年网费2000元。乡镇卫生院(分院)共分配资金2996569.5元,其中三年新增经费用于乡村疫情防控按照人均8元标准,共1609192元;参照上年度工作量预拨资金1387377.5元。

  预拨资金从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晋财社〔2023〕126号)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支出2093300元,从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中支出1068269.5元。

  附:平陆县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第三批预拨资金分配表.xls

  平陆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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