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运城市开展定点零售药店集采药品(耗材)专柜销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运医保发[2021]58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定点零售药店集采药品专柜销售管理,提升定点零售药店服务水平,经现场督导和考核验收,现对不符合要求的4家定点零售药店取消其集采药品专柜销售资格,特此公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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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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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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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亨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夏县水头镇涑水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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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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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亚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芮城五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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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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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亚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芮城县亚宝北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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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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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绛县普欣堂药店 | 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