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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回家 矿泉水瓶印上失踪儿童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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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16-11-15 12: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印了失踪儿童的矿泉水你会不会买?最近,青岛某便利店售卖的矿泉水,引发了大家的热议,矿泉水瓶上印有失踪儿童的头像。大家就议论了,这样的营销方式合适吗?

  寻找失踪儿童,作为当事人的父母,肯定是有什么办法想什么办法。但因为这种方式,是一家公司行为,打起爱心的招牌,带进了矿泉水的营销,大家对此见仁见智也就不奇怪了。

  有的说,我会买啊,如果举手之劳能够帮助孩子回家,为什么不呢?有人说,不买,我买不买东西,要看我渴不渴。你买了,证明你有爱心;我不买,也不能认为我没有人性。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老马也表个态,即使这是一家公司的营销行为,我也认为这是有创新的营销,一个正向的公益之举。

  你看,通过这样一瓶水,激发了这么多人的情感波澜,引发这么多的关注思考,它本身就有积极意义。有时候,善良也是需要唤醒的。

  到底这家公司是基于什么原因想这么做呢?根据媒体报道,缘起于刘德华的电影《失孤》,在电影中,刘德华在摩托车后面,登出了寻人启事。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就说,为什么不可以在矿泉瓶上登出来呢?

  类似的画面,还有韩国的《季春奶奶》。弄丢孙女以后的12年里,都没有放弃寻找,坚持不懈地到处投放寻人启事,各个街头巷尾,包括在牛奶盒上发布广告。终于,女主角回来了,十二年后回到了奶奶身边。

  作为当事人,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努力争取。寻人,在矿泉水瓶上、在牛奶盒上,甚至在铅笔橡皮上。谁能说,这样的寻人方式以后就不会成为常态呢?

  从电影回到现实。现实,也充满温情。

  这同样是一个让爱回家的故事。绍兴柯桥的施先生要卖房子,他找到中介,以74万元的价格挂牌出售。房子不错,问的人很多,但是施先生都不想降价。

  但最后,却67万元卖给梁萍女士。只因为这位女士买房子的原由,不想让女儿做留守儿童,希望女儿能一直跟着自己生活。

  低价卖了房子后,施先生还发微信朋友圈感慨了一番:“中介说我的房子卖便宜了,我知道,但我乐意!卖给她,是被她感动了!”

  有人说,“看了新闻标题之后想说点风凉话,读完文章之后确实被感动到了。”

  是啊,让爱回家,这是人所共有的美好感情,谁愿意爱心流浪,谁希望漂泊天涯。我们不用怀疑,当善良被点燃,当美好被激发,利他行为成人之美,一定会更多出现。让爱回家,勿以善小而不为。

  我还要表达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让爱回家,却不能用爱去实施人格绑架。比如,买与不买矿泉水都是个人权利。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

  最后,还要说到一部电影,印度的《小萝莉的猴神大叔》。同样是让爱回家,这部电影爱出了境界。巴基斯坦女孩儿沙西达六岁还不会说话,阴差阳错跑到了印度。考验来了。在印巴关系交恶的情况之下,小女孩儿能顺利回到家中吗?她很幸运,遇到了猴神大叔帕万。帕万历经千辛万苦把小女孩送回家,真叫千辛万苦,他自己身受牢狱之灾,被误解被侮辱被殴打。巴基斯坦民众被感动了,自发组织起来把帕万送出国境。而这时候,奇迹出现了,小女孩儿喊出了大叔……她终于会说话了。

  虽然,这是我意料之中的桥段,看到这,还是忍不住流下热泪。

  世界有太多冷冰冰的东西,政治分歧、宗教矛盾、教育偏差,沟通误解,所幸,还有冬日暖阳,就是品性纯良、人心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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