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9月30日。
县水利局汛期值班电话:0359—4522315。
附件:1、2023年万荣县张王水库安全责任人(1).xls
2、2023年万荣县重点河道(段)责任人名单(1).xls
3、2023年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名单(1).xls
2023年3月29日
2023年万荣县张王水库安全责任人1 - 副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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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万荣县重点河道(段)责任人名单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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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名单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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