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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17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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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3-2-17 08: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夏县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7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增长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协同配合。成立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相关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会议和省、市委整改工作会议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销号内容:①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②压减煤炭消费存量;③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有计划逐步替代煤炭能源;④积极建设能耗在线监测平台。

  三、整改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底,①主动对照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强能耗双控,坚决完成“十四五”国家下达的能耗双控任务,实现煤炭消费减量目标;②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控高耗能项目审批,严控高耗能行业扩大生产规模;。③严控煤炭消费新增量,化解过剩产能,做好能源替代。加快改善能源结构,有序推进风电、光电、生物质等新能源,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双控任务;④重点用能单位翔天钢铁、运力化工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完成。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17日,共3天)向夏县能源局反馈。

  联 系 人:韩高峰

  固定电话:0359-8531909

  电子邮箱:xxnyj123@163.com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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