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15日,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自立带领调研组深入新绛、稷山、垣曲等地,就《运城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草案)》和《运城市古堆泉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建议。
杜自立指出,推进运城市国家湿地公园和古堆泉水资源保护立法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两部法规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国家湿地公园和古堆泉水资源的保护工作。要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认真梳理、充分吸纳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力求使法规接地气、有特色、真管用,以高质量立法带动高水平保护,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
(雷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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