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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办理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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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11-12 16: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晋人社厅发﹝2022﹞57号)关于给予就业帮扶车间补贴的文件精神,对符合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进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享受条件

  对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劳动力就业的,按照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吸纳一名脱贫劳动力补贴1500元。与脱贫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1)除管理、技术人员外,吸纳脱贫户、监测户、易地搬迁户劳动力5人(含)以上的小微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2)由政府投资建设或产权归集体所有且免费使用场地,以及使用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建成的就业帮扶车间,2022年6月以前建成的,用于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的岗位数量要超过可提供岗位总数的50%,实际招用上述对象人数须达到已招用人员总数30%以上;2022年6月以后新建的,吸纳脱贫户、监测户、易地搬迁户劳动力比例应不低于务工就业人员规模的60%。

  二、申请资料

  (一)吸纳就业申请补贴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吸纳就业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3)业务承揽协议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工资(承揽业务收入)支付凭证(银行交易流水)

  (6)脱贫人口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申请补贴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吸纳脱贫劳动力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3)脱贫人口身份证明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6)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办理流程

  县就业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对申领符合条件的就业扶贫车间,发放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四、办理部门

  夏县就业服务中心(温泉路中段)

  联系人:任娟  靳王菲

  咨询电话:0359-853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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