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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公开征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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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10-29 10:5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运城市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运残联〔2022〕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化开展,不断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质量,经县残联理事会研究,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承担我县2023年残疾人托养服务任务。没有列入市残联目录制范围内的机构,将不能承担托养服务工作任务。

  一、项目概况

  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主要为户籍在我县范围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寄宿制、居家和日间照料3种形式的托养服务。服务内容为家政、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辅导,运动功能训练等社会服务。

  二、征集范围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及其它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三、基本条件

  1、具有经营许可证,且依法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资金有保障,且运行、信用状况良好,未出现重大事故。承担过残疾人托养服务且服务质量符合标准、资料健全完整、残疾人满意率高的机构优先纳入机构管理目录。

  2、配备不少于1名专职的管理人员,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残疾人托养的相关知识,储备或配备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以便于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3、有固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米,且为自有用房或协议承租房。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如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四、报名提交材料

  1、垣曲县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准入目录制申报表

  2、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3、机构简介;

  4、管理和服务人员花名册;

  5、管理和服务人员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6、办公场所、设施等相关印证资料;

  7、机构运营及信用相关资料;

  8、机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五、报名时间及审核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

  机构应在2022年11月8日18时之前将申请资料送到垣曲县残联教就股213办公室,联系人:谢宇伟,联系电话:0359-8751910,逾期不再受理。

  2、垣曲县残联教就股将对申请资料逐一审核,要求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务必实事求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征集资格。

  3、通过县残联初步审核的机构,由县残联将机构申报资料上报市残联审定后,纳入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管理目录,按照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承担当年托养服务任务。


  附件:垣曲县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准入目录制申报表.doc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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