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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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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9-20 11: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夏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夏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的报告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度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批复》(晋农组发〔2022〕14号)结合我县实际,对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我县四方面问题进行调整备案。

  一、方案未按要求在3月31日前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因我县安排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中央资金,不在涉农统筹整合范围内。我县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资金安排进行了报备。

  二、项目无绩效

  我县对项目进行绩效补充(见附件)。

  三、雨露计划补助在校大学生

  我县责成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晋乡振发函〔2022〕30号)文件要求做好“雨露计划”补助范围,在项目内容中进行调整。

  四、资金用于产业比例低

  经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9月10日会议研究决定,于2022年9月10日审发了《中共夏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夏农组办〔2022〕12号,现以报备。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统筹整合资金情况

  2022年夏县把符合我县实际,经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可统筹整合使用的各类资金进行统等整合。2022年我县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730.54万元,主要涵盖:

  1.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1万元。

  2.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633万元。

  3.2022年省级以工代赈资金293万元。

  4.2022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240万元。

  5.2022年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113万元。

  6.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6万元。

  7.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00万元。

  8.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434万元。

  9.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00.54万元。

  (二)项目安排情况

  我县拟支出整合资金共计7730.54万元。主要投向主要投向: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624万元。

  2.产业发展项目4222.54万元。

  3.其他项目2475万元。

  特此报告。

  附件: 《中共夏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夏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

 

附件:

  中共夏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夏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夏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调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

 

 夏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调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2022年度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批复》(晋农组发〔2022〕14号)精神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做好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全力打造山清水秀、宜居宜业宜游的“盐临夏一体化运城后花园”为目标,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推动全县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整体提升,奋力谱写乡村振兴夏县新篇章。

  二、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范围,包括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任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按照省级层面纳入整合试点的范围,重点整合以下资金:

  1.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水利发展资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库移民后续扶持部分)

  3.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4.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5.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灾部分)

  6.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7.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部分)

  8.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部分)

  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三、统筹整合规模

  2022年我县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730.54万元,主要涵盖:

  1.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1万元。

  2.2022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633万元。

  3.2022年省级以工代赈资金293万元。

  4.2022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转移支付资金240万元。

  5.2022年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113万元。

  6.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6万元。

  7.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700万元。

  8.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434万元

  9.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00.54万元。

  四、统筹整合资金投向

  我县拟支出整合资金共计7296.54万元。主要投向:

  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33万元。

  2.产业发展项目4222.54万元。

  3.其他项目2475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雷为组长,副县长臧孟义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研究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范围,各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政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涉农资金整合事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督促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政策宣传、工作指导、检查督办、综合考评等方面的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有序规范;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协调引导各涉农部门、各乡镇编制项目规划、实施方案;各涉农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各自领域的建设规划,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推行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有关部门应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绩效评价。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乡村振兴工作的成效考核。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部门,在分配财政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夏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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