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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绛县房地产开发商品房楼盘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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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9-11 18: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运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接受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将所有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预付款、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等各种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内。为了预售资金监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预售购房款全部进入监管账户,现将2021年6月至2022年8月绛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予以公示。

购房人在缴纳房款时,一定核对交款账户是否与资金监管公示账户一致,由购房人自己缴纳到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切勿将房款交于非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如发现房地产公司有任何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0359-6522325。

附件:《绛县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公示表(2021年6月-2022年8月)》.docx

      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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