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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公布十起典型“断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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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7-15 09: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以来,运城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断卡”行动。6月24日,全市打击“两卡”专项行动启动后,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协作,打击惩治多管齐下,集中打击犯罪团伙,清理电话卡、银行卡,从根源上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上升势头。

截至7月10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抓获“两卡”犯罪分子979名、涉案卡782张,打掉贩卖“两卡”团伙23个,刑事拘留438名涉案人员。我市贩卖“两卡”案件同期相比明显下降趋势。

本次发布的10起典型“断卡”案例,涉及招募下线实施“跑分”、利用社交软件引诱被害人参与洗钱、对未成年人实施诈骗等类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希望市民能从中引以为戒。

●案例一:

诱骗学生当下线 多次诈骗被抓获

6月,盐湖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民警经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发现了“3·25”专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解某(男,23岁)的作案痕迹,随即采取行动,抓捕了解某。本案中,解某通过传销的模式,吸纳“会员”下线,为赌博平台“跑分”洗钱。他发展的下线中,大多数为职校学生。“3·25”专案中,解某逃脱抓捕,依然持续作案,研究新型诈骗方式,躲避公安民警的侦查。此次“断卡”行动中,民警在盐湖区某宾馆一举抓获解某及其3名未成年成员,依法缴获尚未启用的新型诈骗设备“娃娃机”7台,成功打击“两卡(手机卡、银行卡)”洗钱团伙。

●案例二:

利欲熏心蒙双眼 拉亲朋好友卖卡

2021年1月,席某(女)与男友李某在江苏省无锡市偶遇4名陌生男子。4人向席某和李某介绍一门“好生意”。随后,根据4名陌生男子要求,两人分别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支付密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们。然而,席某和李某在得知他们是用卡进行网络赌博相关非法操作后,非但没有拒绝,反而配合对方提供刷脸验证服务,以此获取了现金2200元。

9个月后,两人回到夏县,又将此“赚钱门路”介绍给席某堂弟席某杰和其朋友毛某(男),并通过手把手指导使席某杰等两人共获利3336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席某已被夏县警方抓获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雷霆出击打“两卡” 3个团伙全被端

今年上半年,闻喜县公安局一举侦办3起非法买卖“两卡”案件,共抓获46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银行卡54张,涉案金额共计380余万元。

5月,该局民警通过大数据研判,发现有意前往缅甸的王某(男,32岁)和从缅甸回国的任某(男,31岁)互相勾结,在网吧、酒吧和KTV等地结识未成年人,教唆其在多家银行办卡,利用银行卡为赌博平台洗钱。掌握证据后,闻喜县公安局随即开展收网行动。随后,根据信息,闻喜警方又成功抓获王某曾经的下线景某(男)。

6月,受害人翟某将自己的姐夫张某(男,40岁)送至闻喜县公安局,并报案。翟某称,张某借用自己的银行卡洗钱,导致其银行卡被冻结。经侦查,张某为无业游民,平时打零工,偶然机会被人借用银行卡获得报酬。掌握“门路”后,张某开始租用亲戚朋友的银行卡进行洗钱活动,以此“赚取外快”。目前,上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

利用工作卖信息 违反法律又缺德

7月,根据国家反诈中心平台线索,临猗县一手机店负责人马某(男,汉族),疑似利用工作之便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经临猗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调查,发现马某通过使用他人电话卡注册京东、陌陌、SOUL等软件的账号牟利。工作期间,马某以更新系统为由哄骗老年人,将验证信息发送给诈骗团伙,对方完成注册后,马某便将手机内验证码删除,再把手机返还给老年人。其间,马某从每个手机号中获得3元到5元报酬,共获利3134.5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已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例五:

团伙作案齐“跑分” 警方出动全被抓

5月,临猗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成功打掉一个涉案资金流水达1300余万元的“跑分”犯罪团伙。2月下旬,临猗县公安局反诈中心陆续接到国家反诈中心下发的20余条断卡线索,民警通过对线索的研判,发现这是一个疑似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跑分”服务的犯罪团伙。今年以来,该团伙主犯小东北(身份不明)和解某(盐湖反诈中心6月抓捕),以金字塔形式发展下线进行“跑分”,在临猗县发展5名骨干及14名下线。掌握证据后,临猗警方一举将该犯罪团伙24人抓获,并依法扣押涉案银行卡10张。

●案例六:

因贪图小利被骗 爱财应取之有道

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工作期间认识一名外号叫“胖子”的人。经“胖子”介绍结识另一男子“聪聪”。“聪聪”将刘某约在盐湖区某宾馆,让其提供银行卡用于转移赌博资金,答应支付报酬3000元。刘某积极配合并学习“聪聪”教的应对公安机关调查的话术。第二天,刘某前往酒店索要银行卡与报酬,“聪聪”提出再次使用刘某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号与U盾,愿多支付2000元(共计5000元),刘某再次配合。之后,刘某发现自己不但上当受骗没有得到报酬,自己的银行卡也被冻结。经过绛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侦查,刘某银行卡涉及21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达64.4万元。

●案例七:

“翻墙”越雷 卖卡违法

6月,绛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破获一起涉嫌多地的诈骗案。2021年10月,犯罪嫌疑人邓某结识的“陌生朋友”告诉他,“翻墙”可以挣大钱。信以为真的邓某将自己的3张银行卡卡号和密码及短信验证码提供给这名“陌生朋友”,供其为电信诈骗转移涉案资金。随后,诈骗团伙在邓某的3张卡内连续将资金转入转出,并为其留下了3000元的“好处费”。警方查明,邓某的3张银行卡涉嫌7起电信诈骗案,诈骗资金合计20.9105万元。

●案例八:

“两劳”人员不悔过 互相勾结搞诈骗

6月,芮城警方侦破全市最大一起“两卡”诈骗团伙“跑分”案件,涉案的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董某、张某、陈某、温某、席某、李某、焦某)中,有6名是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本案中,主犯董某刑满释放后,勾结自己在狱中认识的陈某、温某和“两劳”人员张某等人大肆收购“两卡”,并将收购的“两卡”提供给境外电信诈骗团伙用于转账。2021年3月,董某在获取融安“跑分”平台后,因大量需要“两卡”,他便积极发展下线人员张某、席某、李某。之后,他们在社会寻找一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人员,为其收购“两卡”。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他们发展涉案人员50多名,涉案银行卡73张,涉案资金达6000多万元。目前,涉案的董某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例九:

以黑吃黑报假案 聪明反被聪明误

7月1日,邓某到芮城县公安局报案,称芮城县陌南辖区居民范某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芮城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查,2021年12月,邓某通过软件认识了昵称为“苏雨”的女人,对方介绍邓某参与刷单,提出了流水7%的佣金。

邓某在得知“苏雨”的转账款项为赌博平台流转赌资后,便商定利用打工结识的范某的银行卡为“苏雨”转账。12月30日,邓某将范某的卡号提供给“苏雨”,邓某则负责联络、接收账号信息,范某负责操作网银和微信,按“苏雨”要求进行收款、转账。

当日,范某卡里共收入5笔款项,共计3.787万元。随后,范某通过微信和信用卡共计转出8000元。让邓某没有想到的是,范某以微信风控、银行账号冻结为由将剩余的2.9875万元私吞,赃款用作日常开销。得知此事的邓某咽不下这口气,以“受害人”身份前来报案。警方侦查后,对邓某和范某分别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十:

学生取钱露马脚 顺藤摸瓜全落网

6月30日,平陆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发现平陆县常乐镇居民车某(16岁,学生)使用银行卡取出大额现金,立即展开调查。经侦查,车某好友乔某称自己银行卡暂时无法使用,借用车某银行卡转账两万元后取现,乔某再通过烟酒商店将现金转到微信钱包,继而分发给团伙。警方通过调取微信、支付宝账单,发现乔某团伙其余5名成员(员某、朱某、杨某、刘某和马某)。他们通过收取梁某、伊某、李某、李某琦、唐某、牛某等6人的银行卡,为平台“跑分”洗钱。该团伙共利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50余个账户,涉案金额140余万元。7月5日,经过深入研判分析,掌握充足证据后,民警一举将该6人团伙抓获。

樊朋展 刘凯华 /报道   吕乃成/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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