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盐湖区人民政府答复内容存有以下异议:
1、恒馨花卉原有地界是多少,根据是什么
2、花卉市场修建时是哪里的主管部门批准的,是否为违建。
3、是否存在占道经营。
4、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
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市城市管理局,盐湖区人民政府答复关切:
1、恒馨花卉市场负责人已向运城市城市管理局执法队提供了土地买卖合同,证明该处不属于公共区域,并且一并提供了营业执照。该市场建于2013年,当时是经槐树凹村委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后建立,主要服务于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2、该市场土地属于私人承包建设,市场内部不存在占道经营问题;
3、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定期对整个市场进行安全排查,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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