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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第三批验收通过补助资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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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6-10 10: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盐湖区2021年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第三批验收通过补助资金公示

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农市发〔2021〕2号)文件要求,对完成冷链建设,验收合格的9家建设主体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5天(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4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采用实名。

  联系电话:0359-2022173

  电子邮箱:yhnyncjkjg @163.com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0440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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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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