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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机构报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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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5-24 11: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机构报备的公告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工作中强化落实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的通知》精神,推进全县土地开发利用规范管理,公开选取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事项

  对“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报名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律主体,并在运城设立办事处或机构设立在运城;

  (二)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业绩突出,信用等级良好,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具备相应的资质及等级,有相应的办事机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五)出具的报告应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审查流程

  (一) 自行申报。机构可根据本公告内容,对照入驻条件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县自然资源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验证,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服务机构,根据资质等级、技术能力、从业人员、收费标准、服务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取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三)备案入驻。公示无异议后,在夏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四)入驻要求。入驻的服务机构,必须遵循自愿、高效、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业务,对不服从管理、办理时间超期、资质等级不合格、信用等级不达标、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县自然资源局有权及时给予清退。

  (五)服务期限。每次服务期限暂定为1年,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综合服务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原入驻服务机构。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 2022年5月27日

  (二)报名地点:夏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

  (三)联系电话:0359-8753498

  (四)报名材料

  1.机构信息简介;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以及在夏县开展业务从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4.资质(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资质(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或新注册成立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行业监管部门网络管理平台注册证明;

  5.近两年内公司信用信息情况(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6.内部管理制度及获得执业相关的业绩或荣誉证明材料;

  7.递交本公司收费标准及依据(业务收费明细清单);

  (五)相关要求

  1.服务机构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入选资格;

  2.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

  夏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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