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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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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4-21 11: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夏县财政局监督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举报。

  一、 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财政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公开,可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举报投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请求的;

  (二)投诉不属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定职责的;

  (三)已被监察、信访或其他机关受理的;

  (四)依法由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司法程序的;

  (六)对行政复议、民商事仲裁、诉讼结果不服的;

  (七)其他不属于行政执法投诉受理范围的。

  三、监督举报方式

  县司法局:监督举报电话:0359-8512348

  监督举报邮箱: xxxzjd@126.com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359-8532651

  监督举报邮箱:xxczj@163.com

  来信地址:夏县火神庙巷66号  夏县财政局

  邮政编码:044400

  四、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鼓励使用真实姓名举报,我局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夏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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