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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4号紧急通告(2月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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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2-2-9 10: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4号紧急通告
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4号紧急通告(2月7号)
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4号紧急通告(2月7号)
全文如下:

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通告
(2022)第 14 号

截止2月6日24时,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本轮疫情累计报告阳性感染者47例,涉及多个区县,初步研判与深圳疫情相关联,形势严峻复杂,存在外溢风险。当前正处于春节假期结束、人流物流高峰期,为严防疫情输入,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紧急通告如下:

一、
2022年1月23日以来有广东深圳市旅居史、1月27日以未有广西百色市旅居史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建议近14天内有广西百色市、黑龙江黑河市、天津河北区、河北廊坊市、北京丰台区和朝阳区、湖南邵阳市、广东广州市、深圳市和惠州市旅居史的入夏人员在48小时内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三、广大居民要在节日期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特别是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要减少走亲访友,避免聚餐聚会,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避免与他人接触。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早到发热门诊诊治,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勿自行用药治疗。

五、对不主动向村(社区)报备、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执行防控措施、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或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依
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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