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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喜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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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1-12-11 10:2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期公布27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糕点、食用产品等22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合格样品267批次。

  不合格样品5批次,具体为:

  1.山楂卷1批次,闻喜县郑永满超市销售的山楂卷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检验机构为山东润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红薯粉条1批次,闻喜县凹底镇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红薯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检验机构为奥迈检测有限公司。新绛县如松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3.芹菜1批次,闻喜县赵明红蔬菜店销售的芹菜中甲拌磷超标,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4.干辣椒1批次,闻喜县城镇尚天才水产店销售的干辣椒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超标,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5.香蕉1批次,闻喜县东镇嘉宾超市销售的香蕉中呲虫啉超标,检验机构为河南恒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格样品267批次,具体为:

  1.畜禽肉及副产品16批次,检测项目为:克伦特罗、沙丁胺醇、氯霉素等13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2.蔬菜88批次,检测项目为:镉、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等28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3.水果类22批次,检测项目为:吡唑醚菌酯、丙溴磷、敌敌畏等26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4.水产品8批次,检测项目为:镉、无机砷、恩诺沙星等8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5.豆类3批次,检测项目为:铅、吡虫啉,2,4-滴和 2,4-滴钠盐等7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6.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4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黄曲霉毒素B1、多菌灵等6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7.粮食加工品6批次,检测项目为:铅、镉、黄曲霉毒素B1等10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1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以KOH计)、过氧化值、苯并[a]芘等5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9.调味品12批次,检测项目为:氨基酸态氮、铅、黄曲霉毒素B1等17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10.肉制品10批次,检测项目为:氯霉素、亚硝酸盐、糖精钠等10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11.乳制品1批次,检测项目为: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等8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12.方便食品3批次,检测项目为:水分、酸价、过氧化值等7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13.罐头1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等18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14.速冻食品11批次,检测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5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15.饼干2批次,检测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等4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16.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检测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等6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17.蔬菜制品2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7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18.茶叶及相关制品9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甲胺磷、啶虫脒等5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19.水果制品3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12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20.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检测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等5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21.水产制品2批次,检测项目为:镉(以Cd计)、N-二甲基亚硝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5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22.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检测项目为:铅、铝的残留量、二氧化硫残留量。等3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23.糕点15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10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24.豆制品10批次,检测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8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25.蛋制品2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4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26.蜂产品2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果糖和葡萄糖、蔗糖等6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27.餐饮食品16批次,检测项目为: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15项,经检验全部合格。

  备注:

  1.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苯甲酸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2.铝是一种低毒金属元素,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人体摄入后蓄积,仅有10%~15%可能排泄,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硫酸铝钾的添加会造成粉丝粉条中铝残留。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要求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在传统粉丝粉条加工过程中,添加硫酸铝钾(明矾),可以提高粉丝的韧性,减少断条损失,过量添加硫酸铝钾(明矾)是造成产品中铝含量超标的主要原因。

  3.甲拌磷属高毒农药,是一种有机磷类广谱、内吸、高毒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01mg/kg。长期食用甲拌磷超标的蔬菜,体内毒素会越来越多。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4.山梨酸及其钾盐为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干辣椒中不得使用。干辣椒中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5.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不合格食品.xlsx

                  3、合格食品.xls

  闻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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