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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巡回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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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发表于 2021-12-8 20: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拉横幅、搬桌椅,经过简单的布置,一个巡回法庭就建好了。法官、书记员与原告、被告围坐成一个小圈,就地开庭审案……12月2日,盐湖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盐湖区龙居镇雷家坡村文化活动中心广场开庭,公开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盐湖区巡回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
日前,盐湖区人民法院龙居法庭庭长师志远接到一起诉讼,原告王某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山西某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归还原告的塔吊租赁费9.1万元及利息1167.83元,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均为盐湖区龙居镇村民,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利益,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经征询双方意见后,决定在龙居镇雷家坡村文化活动中心广场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前,法官首先宣布了法庭纪律。随着法槌敲响,案件正式开庭审理。现场气氛严肃,从法庭调查到举证质证,再到法庭辩论,整场庭审脉络清晰明了,节奏有条不紊。最后,庭审因当事双方对此案还存在争议,法官需要对证据等进行核实,宣布择期宣判此案。

巡回法庭由“关起门来审判”变为“走近群众办案”,法官通过选取具有典型教育警示意义的案件,主动到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和案发地进行现场巡回开庭审理,不仅方便居民诉讼,而且能让居民见证司法、参与司法、感受司法,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通过开庭审理我们身边发生的案例,不仅让我们了解了法院开庭的流程,还学习了法律知识,感受到了司法权威,这种形式让人印象深刻。”一名当地居民听完庭审后说。

此外,据承办法官师志远介绍,巡回法庭除了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外,还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与当地派出所、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相互沟通协调,对其依法调处社会矛盾给予指导,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当地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记者 张萌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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