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1-11-6 11:18:17

问:小区的人防异地建设费应由谁来支付?

问:我居住在万荣县一个小区,现在小区正在补办产权证,要求每户交一万元办证费,除此之外,还要求交6000的人防费。

根据国务院版本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51条规定:防空地下室建设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

故人防费到底是建设单位来交,还是居民个体来交?

万荣县人民政府为您解答:

人防异地建设费应建设单位筹集,但该居民的小区为单位自建房,在房地产“清零”活动中,该小区居民应补交人防异地建设费才可办理后续手续,由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牵头筹集该部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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