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娶婚起始于伏羲氏
父权制的建立是在母权制的废除和被取代的基础上完成的,在婚姻形态的演变上,有一个由从女居到从男居并建立起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的过程。聘娶婚确立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婚姻双方的居住方式由随女居到随夫居的转变,也就是从男子到女方去访婚转到女子出嫁到男家。这个过程并非一蹴而就,旧有的传统不容易改变,它经历了抢劫婚、聘娶婚和入赘婚的形式才得以完成。在这三种形式中,聘娶婚和入赘婚的和平方式最常见,男方通过对女家一定的财产补偿,将女子迎娶到男家居住。
聘娶婚,先要备“聘礼”,然后才能“娶妻”,完成家庭的组合。早期的聘礼比较简单,聘娶婚起始于传说的伏羲氏,当时“以俪皮为礼”,即以雌雄两张鹿皮作为婚姻的聘礼。后来婚姻之礼越来越繁多,除了俪皮外,还有雁、三牲、币帛等。《礼记·曲礼》也说:“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然而古来是女子持家,过渡到父权社会初期,很多男子没有财产的积累,拿不出聘礼。于是入赘婚就适宜地出现了,这种婚姻形式保持了原来的男从女居习惯,由男子不定期的访婚,到男子相对固定的入赘,又更为容易地被女方所接受。
入赘婚有长期的赘婿婚,也有短期的入赘婚。短期的入赘,是男子先嫁到女家,为岳父家劳役若干年,然后再将妻子迎娶回家,这种入赘婚也称劳役婚。舜以女婿身份继承尧之天子位就是这样,只不过舜从事的是政绩上的“劳役”。舜娶妻三年后,尧才召告舜曰:“汝谋事至而言可绩,三年矣!汝登帝位。”
闫爱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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