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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运城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设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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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1 10:15:47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运城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设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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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98

评论1

avatar 社区1号 未绑定微信Lv.9 发表于 2020-6-11 10:16:25 | 查看全部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设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 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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