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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现代农业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推广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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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9 17:39:2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各农业(农机)生产单位、家庭农场、种植(中药材)大户:

  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农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晋农机财发[2024]2号)、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2024年现代农业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推广(非粮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推二发[2024]1号)、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推广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机推三发[2024]1号)文件精神,2024年拟在盐湖区新建中药材生产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推广示范区1个,粮食初加工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示范点1个,现将承担主体报名条件通知如下:

  一、承担主体条件

  1、报名单位需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无违法记录。有合法执业资格,规范的财务制度,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实施主体负责人热爱农业、农机,有现代农业发展新理念,且有适度的经营管理场所

  3、有连片中药材作物种植规模(自主种植经营规模在200亩以上)和实际需求,且积极主动,有责任心,愿为农机新技术新装备验证试验做出探索性工作和贡献。

  4、实施主体有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有中药材种植、粮食初加工基础,且用地合法,有良好的现代农业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推广、示范、辐射实际应用基础,能充分发挥公益示范作用,并愿意投入项目自筹部分资金。

  请满足以上条件,愿意按照项目要求规范实施项目,并有能力完成自筹资金部分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合作社到盐湖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农机推广站报名。

  二、报名时间

  4月15日——4月19日

  三、报名方式及递交资料

  报名采取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

  1、电子版可发邮箱:475269821@qq.com

  2、纸质版请送至盐湖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农机推广站。

  联系人:王仙萍   13593599791

  周  翔   13994888378

  3、递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种植大户递交身份证);

  (2)申请报告(包括申请内容、单位基本情况、发展规划、种植规模印证资料,示范区创建合法用地印证资料,资金自筹能力印证资料)。

  运城市盐湖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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