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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稷峰镇涧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补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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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0 09:17:35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和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稷山县人民政府征收稷峰镇涧东村集体土地7.8825亩。

  现将土地补偿费补偿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收稷峰镇涧东村集体土地7.8825亩,土地补偿费每亩为10.3万元,合计81.1898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的分配,由稷峰镇政府、涧东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放土地补偿费,变更或者注销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它权利证书。

  三、县农经中心负责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稷峰镇人民政府、涧东村村民委员会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

  五、以上各项费用补偿均以人民币计算。

  特此公告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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