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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中心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污染防治执法专项检查

2019-12-28 10:30| 发布者: 社区1号| 查看: 157| 评论: 0

摘要: 2019年12月27日,从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从12月25日至31日,该局牵头组织六组执法人员,对中心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污染防治执法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旨在深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污 ...
2019年12月27日,从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从12月25日至31日,该局牵头组织六组执法人员,对中心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污染防治执法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旨在深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精细化管理,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此次检查范围为,中心城区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使用、装配有柴油发动机,从事建筑和市政施工、企业厂(场)内作业、农业生产和园林作业、机场地勤服务等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检查的内容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在《运城市移动源环境监管平台》申报登记;已经完成申报登记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按要求安装环保号牌、领取机械信息采集卡并安装精准定位系统;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取得《禁用区排放检验合格标志》。 

据介绍,为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促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根据《山西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今年,我市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编码登记管理工作。 自今年10月12日起,我市就全市范围内启动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申报登记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6623台,其中中心城区登记661台。目前,环保号牌安装工作正在进行。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执法专项检查行动,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属地部门配合。整个执法检查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限值标准,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属地监管。对排放超标的,执法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依法处罚、查封扣押,并纳入黑名单管理等措施,杜绝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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