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本是紧急时刻的生命线,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可是男子郭某在醉酒后竟数次拨打110,谎报警情、辱骂接警员。12月9日,新绛县公安局泉掌派出所查处一起谎报警情、寻衅滋事案件,违法行为人郭某被处行政拘留20日。
11月7日18时许,醉酒后的郭某使用1302800XXXX的手机号码连续数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在谎报警情的同时多次辱骂110接警员及执法办案民警。接警民警多次劝告无效后,泉掌派出所立刻受案调查。
根据受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报警语音记录等证据,警方证实郭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第26条、第16条之规定。12月9日,该局对郭某的违法行为合并执行,对其作出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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