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霸气媳妇回农村掀翻桌子”“东北村庄农妇组团‘约炮’”等文章流传广泛,媒体和网民热议。然而,有关部门、媒体和网民的调查发现,这三篇文章都是虚构之作,属于虚假信息。在感叹发帖人“太无聊”之余,我们看到事件背后折射出的仍然是当前网谣“愚民”的违法成本之低廉。 现有法规条例已经对网络谣言形成了相对严密的惩戒网络,而很多“普通”的网谣,既未伤及具体对象隐私和名誉,又不够“造成严重后果”的量级,除了批评教育,难以对造谣者进行有效的惩处。就如扮演“上海姑娘”的“江苏少妇”说的,她最担心的是“被人肉”。而另外一个“霸气媳妇”,至今只知道是“匿了”。对“她”来说,造谣的成本可能只是换一个马甲而已。 既然单纯依靠法律惩戒的作用有限,遏止谣言有哪些有效的方法?首先,凝聚社会力量。没有真相发布,谣言就会满天飞。面对谣言,最有效的还是主动、及时的官方声音。为了充实、壮大官方声音,国内部分省市已经在网上开通了“辟谣平台”,以平台为纽带,招纳众多权威机构加入,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辟谣工作,同时发动网民对疑似虚假信息进行在线举报,及时汇集、公布各类辟谣信息,为网民辨别谣言提供了权威依据。 其次,拓宽传播渠道。谣言蔓延到哪里,真相就应传播到哪里。为了解决真相发布与谣言传播“不同频道”的问题,应有效整合媒体资源,逐步使媒体融合发展成果为传播真相所用,广泛动员新媒体力量,拓展真相的传播渠道。前几日,一个“面包车掉落小孩”的视频在各个微信群里传播,3月1日,山西综合广播的微信公号针对该视频推送了一篇文章《这段视频刷屏了你的微信!真相却是这样》。这样一则由官媒发布、“新语系”贯穿全篇又略带“标题党”的文章,被某微友转发到一个围绕该视频进行各种猜疑的微信群里,就像“油污”中滴入了一滴“清洁剂”,各种猜疑声瞬间消散,群里顷刻安静。这样的文章还会给转发者一种“知情者”的自豪,也促进了真相的快速扩散。新媒体可以成为别有用心的人传谣的平台,也可以成为辟谣的“第二条声带”。要广泛动员媒体尤其新媒体力量传播真相,将公布真相的触角延伸到那些谣言产生的地方,延伸到受众被谣言影响的起点。 再次,规范网媒行为。无规矩不成方圆。虽然有关部门近年来不断出台完善政策法令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然而个别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守规矩”现象时有发生。2月26日,发表虚假报道“东北村庄农妇组团约炮”文章的某杂志微信公众号发文致歉。在此前一些类似的失实网络报道引发的舆情事件中,一些媒体及媒体法人微博、微信账号甚至个别知名新闻、商业网站参与转发和报道,对舆情发酵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给真相的及时传递增加了难度。互联网信息发布者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除了坚决杜绝谣言、虚假类信息外,要自觉远离篡改标题、违规转载等“明知故犯”行为。毕竟,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也许只有真实经历从“轻信”到“觉醒”的那种错愕、意外甚至愤怒,更多的网民面对网络谣言时,才会以“有色眼镜”视之。这是谣言事件的积极一面。 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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