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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农经中心专项整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不到位问题初见成效

2019-11-7 12:52| 发布者: 社区1号| 查看: 131| 评论: 0|原作者: 盐湖区农经中心|来自: 盐湖区农经中心

摘要: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区农经中心根据区委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精神,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不到位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共排查矛盾纠纷12起,其中调处成功5起,还有7起正在解 ...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区农经中心根据区委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精神,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不到位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共排查矛盾纠纷12起,其中调处成功5起,还有7起正在解决中,专项整治初见成效。 

盐湖区农经中心专项整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不到位问题初见成效

专项整治期间,工作组向社会公开了区乡两级受理电话,印发《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相关法律政策解答宣传彩页10000余份,悬挂专项整治条幅20余条,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并制定简单明了的处理土地纠纷流程图,注明办理所需资料和各项要求,让办事流程一目了然,方便群众办事。

盐湖区农经中心专项整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不到位问题初见成效

近期,区农经中心还将深入排查,严格督导检查,总结研判产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规律和特点,在妥善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制定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特别是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查缺补漏,组织专门力量健全机制,实现标本兼治。 

温馨提示: 纠纷调处机制流程: (一)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双方协商不成的,向村经营纠纷调解小组申请调解。 (三)协商、调解不成的,由村调解小组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表,并加盖公章,上报乡镇,由乡镇经营纠纷调解庭申请调解。 (四)调解不成的,由乡镇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表,并加盖公章,上报区农经中心,由区农经中心向运城市盐湖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或者向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电话:0359-2278281

 各乡镇办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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