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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夏县柴某某等妨害公务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9-8-24 11:36| 发布者: 雾海云天| 查看: 275| 评论: 0

摘要:  本报讯(记者 刘 杰 乔 植)备受社会关注的夏县人民检察院公诉柴某某等26人聚众围攻、阻挡、打砸执法车辆、打伤执法人员,暴力妨害公务一案,近日由夏县人民法院先后3次庭审,分批次作出一审判决。其中,3人被判处 ...
 本报讯(记者 刘 杰 乔 植)备受社会关注的运城市夏县人民检察院公诉柴某某等26人聚众围攻、阻挡、打砸执法车辆、打伤执法人员,暴力妨害公务一案,近日由运城市夏县人民法院先后3次庭审,分批次作出一审判决。其中,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21日18时许,夏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夏县住建局城镇管理大队、夏县公安局、夏县瑶峰镇政府等单位的100余名工作人员到达瑶峰镇周村,对该村路段悬挂的严重影响道路环境的多条白底黑字横幅进行拆卸时,遭到非法围攻、阻挡和打砸,致使执法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现场10名执法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工作人员伤情构成轻伤二级;11辆执法车被推翻毁坏,被毁坏价值达10.61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柴某某等26人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在村喇叭里以广播方式通知村民在村口集中阻碍执行,以推翻执法车或用砖块打砸的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各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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