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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意见

2017-3-25 17:23| 发布者: 社区1号| 查看: 768| 评论: 0|来自: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要: 运城市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运行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就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运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的意义12345政务公共服务 ...

运城市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运行

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就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建设运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与文明创建投诉举报电话2666110合并运行),是市委、市政府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而设立的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形象,构建和谐运城,维护政府权威的重要载体。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遵循“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设人民满意政府”的宗旨,坚持“依法处理、分级负责、群众满意、责任追究”的原则,实行“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部门联动、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及时反馈、从严考核、汇总归档”的运行机制,力争实现“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总体目标。

二、服务范围

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承担受理、办理、监督、管理等各项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答复”及“首接负责制”原则,办理群众诉求事项、意见和建议。

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受理范围:

(一)咨询:受理对政府工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职责、办事程序、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对“五城同创”开展情况及创建成效等方面的咨询。

(二)建议:受理对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及“五城同创”工作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反映:受理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质量等方面问题的反映。

(四)投诉:受理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投诉和举报。

(五)求助:受理群众在生产、生活和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环境、政策帮扶等方面,属于政府职责职权范围应该解决事项的求助

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不予受理事项:

(一)涉及非运城市行政管辖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涉及“110”、“119”、“120”等紧急报警求助的事项;

(三)涉及已进入诉讼程序、仲裁程序、行政审批、行政复议的事项;

(四)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五)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事项;

(六)反映内容不具体,无法办理和答复的事项;

对群众反映的属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范畴的,以及军队、武警管辖的事项,接线人员应做好解释,引导群众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告知办理部门的联系方式。

三、服务渠道

(一)电话:12345、2666110

(二)网站:运城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运城文明网

四、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由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统一受理接听全市群众来电,对能够直接答复的咨询类问题,依据知识库标准答案立即答复来电人。

(二)交办

对不能立即答复的咨询和诉求类事项,通过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下发督办、转办函件,转交相关承办单位答复和办理。各承办单位接到督办、转办函件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诉求人。承办单位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交办的诉求事项,经审核不属于本辖区、本单位管辖的,应在收到督办、转办函件次日起2日内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退回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确认和转办;对于建议、反映、投诉类事项,应在收到督办、转办函件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和答复诉求人;对于情况复杂、办理工作量大的诉求事项,在上述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应在办理时限届满前向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提交《延长时限申请表》,并注明承诺延长的时限、依据和理由,经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审阅同意后,由承办单位将延期办理时限和理由告知诉求人。承办单位答复诉求人时,应征求诉求人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对于反映的一些重要问题、重大事件或疑难问题,由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及时转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统一接收和办理。

(三)督办

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对转交(含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承办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在办理时限届满前采取电话等方式进行催办;对承办单位超过办理期限又未报告说明理由的,由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及时发出《催办通知书》;经两次催办仍超过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且不报告说明理由的,由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催办和通报批评情况,作为考核承办单位工作的依据。

(四)回访

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收到承办单位办结的反馈意见后,通过电话或网络等方式进行100%回访。回访时,应征求诉求人对承办单位办理结果和满意度的意见,并检查承办单位的办理时效和质量。每次回访均作记录。

(五)重办

回访检查时,对于因承办单位主观原因造成诉求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由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重新下发第二次督办、转办函,发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每次发回重办均作记录。

(六)转交

对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督办、重办的事项,承办单位不按时、不积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以及回访群众不满意的,经分类后,分别转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进行问责。

(七)归档

对回访满意的诉求事项,由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负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审核归档。

五、 组织领导

成立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创建办分管领导担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考核办、编办为领导组成员,下设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承办单位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公共服务单位。

(一)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领导组工作职责

负责研究、讨论、决策有关政务公共服务热线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各承办单位之间的关系,形成工作合力。

(二)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工作职责

1.导、协调、督办、检查、通报、考核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

2.协调处理无法答复的疑难事项、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复杂事项、重大事项和举报违纪违法事项;

3.定期编发简报,及时上报重要社情民意、重大信息、阶段性工作总结;

4.及时接听、接收、答复、转办、督办、回访、审结归档群众诉求件;

5.每月统计和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接听受理平台及各承办单位受理数、办结数、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工作情况;

6.建立、录入、更新、维护政务信息知识库;

7.做好接线人员的招聘培训与管理;

8.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对投诉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9.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承办单位工作职责

各承办单位应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专门承办群众诉求的科室,确定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交办的诉求事项。

1.通过电话和网络及时接听接收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的来电和督办、转办函件;

2.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和答复群众诉求及意见、建议;

3.采编、更新、审核、报送本辖区、本单位政务信息知识库的相关内容;

4.建立健全内部受理、呈批、办理、答复、审结归档、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

5.指导、协调、监督下一级承办单位诉求件办理工作;

6.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对投诉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六、监督考核

(一)对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的考核考评

由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领导组负责,对热线来电接通率、在线答复率、下发督办、转办函件准确率、服务对象满意率、办结回访率等指标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二)对承办单位的考核考评

由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负责,对制度完善率、政务信息知识更新率、函件回复率、事项及时办结率、发回重办率、服务对象满意率等指标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对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谎报情况、渎职失职、失密泄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内容及评分标准表


附件

 

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工作考核办法、内容及评分标准表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一)对承办单位考核(100分)

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10分)

设置工作机构,有领导班子成员分管

2

配备有2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4

建立完善内部工作制度,有《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接听制度》、《督办、转办函件办理的处理和反馈制度》等

3

构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报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备案

1

政务信息知识收集报送(10分)

按统一模板收集、整理、汇总、报送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及其他信息

5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详细具体、便于查询

3

及时更新完善信息知识库,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

电话交办及书面交办件办理(40分)

单位设有固定电话、传真及移动电话

4

电话号码及值班人员(包括节假日)姓名、手机及时报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备案

2

工作时间内固定电话接通率达100%。长时间无人接听,每有一次扣0.5分

8

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开通移动电话。出现不能接通而贻误工作的,每有一次扣0.5分

8

接听电话态度热情,耐心细致,能当场解答

10

不能当场解答,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复。每有一次不达要求的扣0.5分

4

固定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工作情况建立台账,记录及时、全面、规范

4

督办、转办函件(40分)

咨询类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直接答复来电人并将结果回复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答复,每件扣0.5分

15

其他类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告知来电人并将结果回复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答复,每件扣0.5分

15

对联办件,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并答复。主办单位未积极办理并答复的,协办单位未积极配合的每件各扣1分

10

承办单位全年收到督办、转办函件50件以下不加分,50件以上,每增加10件加1分,最多加5分

 

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未说明理由并未及时反馈给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每件扣1分。督办、转办函件发出后不能按期回复需催办的,每有一件扣1分;二次催办的每有一件扣2分;二次催办后仍无相应处理每有一件扣3分。回复后,市民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经审核需要重新办理,每有一件扣0.5分;重办后仍不满意每有一件扣1分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二)对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考核(100分)

电话接通率(12分)

接通率达100%。来电接通率每下降1%扣0.5分

12

在线解答率(25分)

咨询类问题,平均在线解答率要达到7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25

信息知识库的建立与管理

(10分)

有专人负责信息知识库的建立与管理

4

信息资料准确齐全

3

对各类信息能够随时、准确录入系统并及时更新

3

督办、转办函件准确率(15分)

督办、转办函件内容完整,语句通顺,记录规范

5

下发督办、转办函件准确

10

资料记录与管理

(8分)

服务热线电话有语音及电子记录,转接及反馈电子记录管理无差错,可随时查找每天热线电话和转接记录并迅速准确提供相关信息

3

转接与反馈信息相互对应,可随时提供回复情况和回复率

2

及时报送周报、月报与当月服务热线运行情况通报分析

3

电话回访率(8分)

办结事项电话回访率100%。每增加或降低一个百分点增加或扣除0.5分

4

回访有电子语音和书面记录

2

回访结果汇总规范

2

服务满意率(10分)

网络测评或电话回访对人工接听前台接线员服务水平、服务态度、语言文明、录入准确等服务满意率达85%。每增加或下降一个百分点增加或扣除0.1分

10

平均通话时间

(4分)

平均通话时间6分钟。平均每增加或减少一分钟,增加或扣除0.2分

4

人员机构及制度建设(8分)

组织领导机构健全

1

建立完善内部工作制度,有《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运行制度》、《服务热线管理制度》、《接线员岗位职责》、《接线员工作考核办法》

4

接线员考核情况按月通报

3

(三)对承办单位及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考核

服务热线工作创新、成绩突出,受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每件加0.5分;受省级媒体宣传报道,每件加2分;受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每件加5分。媒体或上级通报批评的,相应扣分

 

投诉举报不积极办理经查属实的,每件扣3分

 

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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