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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为劳动模范办理人身和补充养老保险

2016-9-20 09:39| 发布者: 社区1号| 查看: 138| 评论: 0|原作者: 马 薇 柴孟婷 于江峰|来自: 运城日报

摘要: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劳动模范的关怀,进一步营造尊重、关心、爱护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市总工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日前联合开展为劳模办理人身及补充养老保险工作,使劳模人身 ...

 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劳动模范的关怀,进一步营造尊重、关心、爱护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市总工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公司日前联合开展为劳模办理人身及补充养老保险工作,使劳模人身和社会保障得到一定的补偿和提高。

被保险人范围为:由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含全国先进工作者和享受全国劳模待遇的);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山西省特级劳动模范和山西省劳动模范;由省劳竞委表彰的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部级劳动模范;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的运城市特级劳动模范和运城市劳动模范。

保费标准为:全国劳模交纳10200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市劳模交纳8200元。参保费用由劳模所在单位缴纳,办理时间截至今年12月底。

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市总工会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热情为劳模服务,认真办理好劳模人身和补充养老保险事宜,真正让劳模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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