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委副书记、县长解芳等县委常委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经济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动员部署会精神,新绛县委常委分别进行讨论发言,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新绛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邀请新绛县恒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县委办法律顾问和志宏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内容。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经济界委员时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等重大问题,为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理解要准确。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掌握工作主动权。 目标要明确。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确保上半年实现“双过半”,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机制要落实。县级领导带头包联企业项目,躬身入局解决问题,认真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 领导保障要有力。新绛县委各常委要强化政策理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能力。 要认真抓好“三零”单位创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新绛县人大和县政协要充分发挥代表、委员作用,围绕大局建言献策。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推进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热潮。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推进普法教育,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找准工作抓手,确保民法典顺利实施。 会议要求,各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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