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广场多辆车被砸 提醒车主不要将车停放在无人监管的区域
本网讯(记者 樊朋展 刘凯华)“早上我准备开车上班,到了车旁边就看见一地碎玻璃碴,环顾四周发现还有几辆车同样被砸了,我就知道车内东西被偷了。”3月17日,家住市区涑水街星河广场的杜女士向晨报新闻热线2233366反映,她的车窗被砸,车内物品被盗,和她车停在一起的三辆车同时也被砸。 提起这件事,杜女士气就不打一处来,由于自己住的是临街的公寓楼,自己的车平时就停在星河美食街和星河广场交会的十字路口附近,并没有停在小区围墙内。“虽然今年已经加装了监控,但是任何人都可以走到车辆跟前,这大大增加了车内财物被盗的风险,虽然没丢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修车也花了600块钱,还耽误事。”杜女士说,“目前,小区的物业已经承诺加大这方面的巡查力度,可是作为住户还是感觉少了些安全感。” 记者随即采访了星河广场的物业,物业方面表示当天夜里他们有安保人员正常巡逻,但是还是让小偷钻了空子,并表示以后会加大夜间巡逻的力度。 目前,杜女士已经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当中。 针对砸车窗盗窃的行为,记者采访了山西方立律师事务所的支律师。 “此类犯罪行为的量刑分为很多标准。”支律师说,首先盗窃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砸坏车玻璃,车内并无财物,且玻璃价值5000元以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两百元以下罚款。砸坏车玻璃并且盗取财物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规定处理,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造成其他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记者提醒市民,停放车辆时,不要贪图一时便利,将车停放在没有人监管的区域,更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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