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山西省纪委坚持挺纪在前,实践“四种形态”,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处置问题线索中的重要作用,取得良好效果。省委领导以上率下,带头进行谈话处置,截至2016年2月23日,共对276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谈话函询类比例由1.6%上升为31.1%,暂存类比例由58.7%下降到14.1%。特别是通过改进谈话方式,不断提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把握政策的能力,把话说到心上、把事亮在明处,有效促进被谈话人主动说明情况、解决问题。 开门见山,亮明政策。每次谈话时,谈话人都要明确指出,所进行的谈话是根据群众举报反映进行提醒、打招呼,被谈话人必须相信组织,诚心诚意与组织交心,实事求是讲清情况,如有隐瞒,要视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一经发现从重从严处理。同时向被谈话人交代清楚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为整个谈话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证据在手,点穴刺痛。在已经掌握了比较具体的问题线索的情况下,如果被谈话人还在遮遮掩掩、避重就轻,要给予其当头棒喝,直戳痛处,红脸出汗,形成强大攻势和压力,促使其彻底讲清问题,纠正错误。 线索模糊,旁敲侧击。如果问题线索比较模糊,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就注重阐述党章党纪、理想信念、党的政策,从被谈话人任职经历入手,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感化,通过分析过去政治生态恶化情况下的一些潜规则、不良社会现象进行引导,促使被谈话人实事求是地把自己的问题讲出来。 乘势而为,刨根问底。等到被谈话人开口说情况后,要求其对有关问题逐一做出详细说明,当场记不清、说不清的问题,在谈话后提交书面情况说明,讲不清的不让过关。特别是对于谈话中发现的新的问题线索,注意捕捉稍纵即逝的时机,揪住不放,直到彻底讲清楚为止。 防微杜渐,严肃提醒。对于通过谈话,虽未发现严重问题,但存在一些不当行为或其他违纪苗头的,谈话人要及时予以批评教育,让被谈话人警觉起来,及时给干部打上“预防针”。 真诚引导,及时澄清。对于诚实讲清了存在的问题,但问题不很严重,又未发现其他问题线索的同志,教育他们放下包袱,正确对待组织处理,积极投身干事创业;针对通过谈话证实了被谈话人不存在所反映问题的,教育被谈话人正确对待群众监督,把组织谈话作为一次纪律教育,消除思想顾虑,做好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在省纪委的示范带动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加大了谈话力度。通过谈话,有效地促进了工作,产生了带动效应,截至2016年2月29日,全省已有1556人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形成了有问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交代解决问题、积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山西省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