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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博物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

2020-5-25 16:40| 发布者: 依希| 查看: 156| 评论: 0|来自: 运城晚报

摘要: 2020年5月23日,从运城市博物馆获悉,为深入贯彻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征集和保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安排,保存全民抗“疫”的历史印迹,铭记抗“疫”艰 ...
2020年5月23日,从运城市博物馆获悉,为深入贯彻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征集和保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根据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安排,保存全民抗“疫”的历史印迹,铭记抗“疫”艰辛历程,弘扬抗“疫”正能量,运城博物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抗“疫”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收藏、研究、展示、纪念价值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 

征集包含运城各级党委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及其资料;

各地在抗击疫情过程中使用的物资、装备等实物,如医用工具、医疗设备、物资运输装备、宣传设备等;

反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实物资料,如一线医务工作者照片、录音视频、抗疫日记、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往来书信、荣誉证书、奖章、锦旗、捐赠证明等;

反映人民群众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防疫的实物资料,如社区街道出入证、工作证、通行证、献血证、执勤日志、宣传条幅、海报、传单、自救及救人工具、防疫用品等;

运城广大市民及各级机关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担任联防联控志愿者的工作笔记、工作设备等相关物品或图像资料;

运城社区街道防疫管控的相关文字、图像资料及关联物品;疫情期间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岗人员工作日志、图像资料等;

与防疫抗疫相关的各类美术作品、影视作品、文学作品等;与本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其他见证物9项内容。 

捐赠者必须是所捐物品的合法所有人或产权人(含知识产权)。

捐赠时,捐赠人要注明姓名、联系方式,简要描述捐赠物品时间、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

经过鉴选决定收藏的,运城博物馆将为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收藏证书;

鉴选后不予收藏的将原物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医疗器械等抗疫一线用品时,请捐赠单位或个人配合做好消毒工作。 

据了解,此次征集长期有效。

运城博物馆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

有意捐赠的个人、单位、团体,可通过现场捐赠、邮寄捐赠或发送至625894860@qq.com参与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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