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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县两级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

2020-5-18 09:57| 发布者: 社区1号| 查看: 83| 评论: 0

摘要: 运城市县两级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是省委、省政府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大制度性安排。 2019年10月29日,全省各市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现场推进会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 ...
运城市县两级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是省委、省政府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大制度性安排。 

2019年10月29日,全省各市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现场推进会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作为全市重大政治任务部署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改革方案;

运城市委书记丁小强参加审管衔接备忘录签署仪式,宣布“运城市集中审批印章正式启用”。

截至4月底,运城市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1568件,办结11092件。 

一、坚持应划尽划,推进事项划转 按照“宜划则划”“应划尽划”的原则,坚持以划转为原则,不划转为例外,市本级首批划转涉改单位24家、划转事项27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03项、关联事项70项,集中度达到77.2%;

各县(市、区)和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度平均达到79.7%,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二、坚持从严从紧,推进人员划转 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和“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根据事项流程、环节和办件量情况,科学制定划转人员和编制数量方案,扎实做好编制人员划转和机构组建设立,全面承接做好行政审批各项工作。 

三、规范管理运行,严格集中审批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严格落实《运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 

(一)严格印章管理。
完成原审批部门43枚审批专用章收缴并由市政府统一封存,正式启用“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出台实施市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办法(试行),严格印章使用范围,明确专用章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在审批事项办理和办结中再加盖本部门印章,不得再实施审批行为。 

(二)重构业务流程。
按照“受理权与审批权相对分离”的原则,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设立投资项目区、市场准入区和社会民生区15个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5个即办件综合受理窗口,将原有的60个受理窗口压缩至20个综合受理窗口,压缩66.7%以上。新增3个综合发证窗口和2个综合收费窗口。 

(三)建立内控机制。
根据权责大小、权力行使的频率、F·B现象发生的概率等要素,对收件、受理、审核、踏勘和发证全流程实施督查,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逐项划分风险等级,设置内审“重”“中”“轻”3个预警级别,依据梳理出的审批事项风险目录清单,分别确定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决策程序和权限。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的原则,实行标准化管理,明确每个审批环节的操作标准和规则,在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的同时提速增效。创新推出“统一受理、要件审查、现场踏勘、统一制证、系统推送”的审批运行机制,实行“受理、审查、勘验、出证”四分离,做到流程有规范,全程有监督。 

(四)打造链条审批。
践行“最多跑一次”理念,打破原先按单位设置审批窗口的运作方式,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从申请人取得许可结果的角度出发进行合并同类项改革,变多个事项为一个事项,变多次审批为一次审批,打造集约高效的全新审批流程。目前,围绕群众办事创业的高频事项,梳理出“我要开饭店”“我要开酒店、宾馆”“我要办网约出租车汽车经营许可证核发”等16种事项“一次性”套餐服务规程,在综合窗口提供全链条式审批服务。 

(五)持续简政放权。
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要求,积极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向所在地省级开发区授权与项目建设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四大类58项,全力服务保障项目建设;按照就近办的要求,先行先试,委托授权河津市、垣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道路货运从业资格认定,惠及全市13个县(市、区)近9万名司机;落实园区事园区内办结要求,向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授权企业登记许可事项,助力开发区高质量转型发展。 

四、强化协调联动,实现无缝衔接 

(一)签署审管备忘。
协同市委编办,与24家事项划转单位围绕划转事项、审管衔接、审批印章、档案管理、专网移交、专家评审、现场勘验、信息互通等进行8轮协商,形成双方互认的审管衔接备忘录并予以正式签署,明确了与原审批部门的职责和责任,明确审批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后,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行使划转事项审批权;原审批部门对行业内的主体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能不变。

(二)健全制度机制。
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出台实施运城市审管协调联动管理办法(试行)、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等制度机制,构建审批与监管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审管工作在制度框架内有效对接、无缝衔接。

(三)创新审管模式。
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运行审管信息联动平台,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作出审批决定后,即时将审批结果及有关信息推送至信息联动平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认领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与审批相关的行政决定或审批所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调整后,即时将相关情况推送至信息联动平台,实现行政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告知、共享共用。 

(四)加强联络会商。
成立联络会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联络会商采取函告或工作会议等形式开展,涉及单个部门的以往来函形式协商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通过召开工作对接会或协调会形式协调解决,切实形成审管合力。 

(五)推动业务协同。
明确在现场勘验、专家评审等审批相关环节实施权限,对技术标准、人员资质要求相对较高,需要熟悉标准、培养资质人员过程的环节,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并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派员参加。划转审批事项需使用部门业务系统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上沟通协调,及时开通系统;涉及相关制式证照、证书、申请文书、格式文本等资料的,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移交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五、强化改革创新,打造特色亮点 

(一)创新审批理念。
坚持依法审批、高效审批、廉洁审批工作理念,全力打好“两办、两率、三分、四个一”改革“组合拳”,充分释放“一枚印章管审批”体制优势。“两办”即“一窗办”“一网办”,解决办事群众和企业多头跑、来回跑问题,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两率”即提高合并率和精减率,最大限度优化合并可同步办理的审批事项,在做加法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减事项、减时限、减环节、减要件、减证明,在做减法上出真招。

“三分”即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根据权责大小、权力行使的频率、廉洁风险的概率等要素,将审批事项划分风险级别,建立风险内控机制。

“四个一”即建立“四个一”审批体系,实现“一个窗口办理、一套清单管理、一支队伍勘探、一流效率审批”,树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行政审批理念,提供有温度、快速度、好态度的政务服务,当好服务企业群众的“店小二”。 

(二)服务项目建设。
坚持“项目为王”,开设“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专区”,推行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容缺受理、承诺办理,模拟审批、融合审批等9项举措,在项目立项时同步推进项目初步设计、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按下项目审批“快进键”、跑出项目审批“加速度”,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提速70%以上、县级提速65%以上。

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中,将法定的20个工作日承诺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时间节约75%;在办理项目备案中,将2.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理时间节约60%。 

(三)强力推进工改。
一般工业项目审批由省定的38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100个工作日压缩到58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承诺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3个工作日办结、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5个工作日办结。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可用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用地预审意见代替土地证明文件,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四)助力企业开办。
优化审批流程,新办企业设立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申请资料由原来的10件减至7件,精简30%;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0.5个工作日,压缩66.7%,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控制各环节办理时间:企业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1个小时内,印章刻制3个小时内(铜章除外),申领发票4个小时内,比国务院规定少7.5天,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内生动力。 

(五)优化市场监管。
落实“规范、减少、调整”原则,实现新开办食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从原来的19项精减到8项,缩减比例达到60%,18项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总缩减率达到52%。药械企业需变更许可内容的,在提交验证材料可控的情况下取消现场审批环节,予以直接审批;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或延续的,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以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未对生产条件提出改进要求的,取消现场核查直接审批,实现涉及现场审核企业由1500余家减少至300家左右,企业审核次数和审核人员上门次数由1500余家、3500余人次减少至300家左右、600余人次,大幅降低企业成本。

在全省率先建立涉企信息归集长效工作机制,截至5月中旬,“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归集公示运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涉企行政许可信息条数位列全省第一。 

(六)创新现场勘验。
推行“合并勘验”“一次勘验”,选取相近区域或统一类型的勘验事项“合并勘验”;整合勘验评审环节,实行现场评审,召开现场评审会,当场作出评审结论;存在整改的由企业整改完善后将整改情况以照片或视频形式发送勘验中心即视为整改完成,不再进行二次勘验。

所有现场勘验事项时限由原来的256个工作日减少到82个工作日,压缩68%;将可合并的72个勘验事项整合至30个,减幅58%。截至5月中旬,共完成现场勘验事项218件、办结193件、限期整改25件。 

同时,落实“五减”要求,实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资料由原来的25件减少至15件,减少40%;办理时限由50个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压缩60%。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首次申请由原来的14项申请材料缩减为13项,延期申请由原来的12项申请材料缩减为3项,审批时限由原来的法定45个工作日缩减为12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14个工作日,竣工消防验收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为14个工作日,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及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自加压力、狠下功夫,持续引深拓展“一枚印章管审批”体制机制优势,加快打造“六最”营商环境,为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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