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重污染天气期间,运城公众应做好防护措施
重污染天气期间,公众应做好防护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教育教学活动;
3.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重污染天气期间,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倡导公众环保驾驶,鼓励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在不影响道路通行且需停车3分钟以上的情况下熄灭发动机;
建议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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