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1-11-1 10:21:56

王志峰辞去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21年10月29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志峰辞去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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