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法院在韩家庄村公开审理一起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纠纷
2021年5月27日,运城市稷山县法院在西社镇韩家庄村舞台公开审理了一起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纠纷。巡回办案是稷山县法院进一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举措。韩家庄村周边企业众多,近年来因修路、修渠、征地等引发不少纠纷。这起纠纷的当事人梁某系韩家庄村村民,前些年村里修建引黄渠征用了他家的土地。2015年11月,时任村委会主任张某、会计肖某等干部与梁某签订了一份补偿耕地协议,约定于2017年2月前给其补偿耕地1.1亩。后来,村里以1亩地每年补偿1000元的标准履行协议。2019年5月,某企业将韩家庄村周边土地买断。梁某请求村委会按照企业补偿标准给付补偿款。
西社法庭庭长任赞毅是这件案子的承办法官。案情了解清楚后,考虑到韩家庄村因征地引发的纠纷较多,广大村民也非常关注征地补偿问题,任赞毅便与韩家庄村村委会及原告梁某沟通后,将巡回法庭设在韩家庄村村委会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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